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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競爭優勢國際比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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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競爭優勢圖檔
首頁>> 主要機構國際競爭力評比結果>> WEF台灣競爭力評比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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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 年 10 月更新
資料來源: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

一、我國全球競爭力之評比概況

  世界經濟論壇 ( WEF ) 於今年10月8日發布2008年「全球競爭力排名」。在134個國家中,我國排名17,較去年滑落3名(見表1)。亞洲國家中,我國仍位居第5,落於新加坡、日本、香港和韓國之後。

  今年亞洲國家排名多呈退步,除新加坡(進2名,排名第5)、香港(進1名,排名11)及中國(進4名,排名30)的排名較去年進步外,其餘國家多為退步,例如:日本(退1名,排名第9)、韓國(退2名,排名13)、泰國(退6名,排名34)、印度(退2名,排名50)、印尼(退1名,排名55)。

二、評比方法

  WEF的「全球競爭力指標」是由3大類、12個中項、110個細項指標組成,其中7成為問卷調查指標(調查時間在今年2至3月間,調查對象為在台之國內外企業領袖或經理人),3成為統計指標(大多使用2006年至2007年間的資料)。

三、我國全球競爭力排名滑落之原因

  三大類指標中,「創新因素」(8名)雖然表現最佳且進步2名,但「效率增強」(18名)及「基本需要」(20名)等二指標均退步1名,致我國整體競爭力下滑3名(見表2)。

  ─ 「創新因素」表現佳且進步2名的主因:我國產業群聚發展良好(1名)、專利權數多(1名,進步2名)、科學家與工程師充足(8名,進步6名)、產學研發合作緊密(10名)、國際配銷通路掌握得宜(11名,進步5名)、企業重視研發(16名,進步2名)等。

  ─ 「效率增強」下滑1名的主因:我國雖然在「高等教育與訓練」(13名)、「市場效率」(14名)、「技術準備度」(15名)等方面有不錯之表現,但是「金融市場成熟度」(58名)排名落後,尤其銀行健全度不足(117名,下滑3名),加上就業僵固性(104名)、開創新事業所需天數長(103名,下滑8名)、外人直接投資之法規限制(64名,下滑16名)等弱勢項目,拖累「效率增強」項目的排名。

  ─ 「基本需要」下滑1名的主因:在全球經濟趨緩、國際金融市場動盪之際,我國「總體經濟」仍能排名18名且進步8名,實屬難能可貴,另,「基礎建設」(19名)及「健康與初等教育」(20名)也有不錯之表現。然而,我國「體制」(40名,下滑3名)排名落後且退步,尤其犯罪與暴力事件造成企業負擔(35名,下滑7名)、企業財務稽核與財報不嚴謹(53名,下滑2名)、恐怖主義影響企業(60名)、小股東權益的保護不足(63名)等弱勢項目,致使「基本需要」項目的排名滑落。

四、政府提升競爭力之做法

  依WEF的評比,我國的弱勢項目主要為:金融市場不夠成熟、勞動市場彈性不足、體制有待提升等三方面。近年來,政府針對我國競爭力相關弱勢項目,持續列管、追蹤改善。未來將特別加強的做法如下:

 (一)提升金融市場成熟度

  為因應金融市場環境之快速變遷,政府將持續推動金融改革,建構公平、透明化之金融法制環境,並提高金融市場成熟度與國際競爭力。同時,為擴大規模、提升金融競爭力,政府會在尊重市場機制的前提下推動金融機構之整併,整併的程序必須符合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原則及商業慣例,同時兼顧股東、員工及顧客的權益,以避免社會有財團化之疑慮。

 (二)改善勞動市場彈性

  為解決聘僱員工的僵固性,政府將針對我國勞動法令中的相關規範,例如定期契約、工時安排、部分工時等進行檢討,並研議適合我國經濟與勞動市場的「勞動市場彈性與安全政策」,促使勞動法規更具彈性,吸引投資,創造更多就業機會,但也要提供安全措施,保障勞工在行業、職業及地區間移動的就業安全。

 (三)加強體制再造

  公共體制方面,政府將持續藉由法規鬆綁進行法制革新以達成結構改革,進而改善國家體質並提升競爭力。實際作法則針對「整體法規架構」之因素,「由內而外」協調各部會提報鬆綁規劃;從法規使用者的角度,「由外而內」來做管制革新,透過多元管道廣納民間建議,提交行政部門研商推動,以避免行政部門陷入結構僵化的窠臼。民間企業體制方面,現階段優先項目是以推動服務業市場進入障礙的消除,跨業經營限制的放寬,資本、人才流動的自由化,各種營業規範的降低等為主軸,針對其中不合適的管制措施作鬆綁及合理的調整,務期提高市場的競爭程度和刺激創新的能量。

表1 世界經濟論壇(WEF)2008年「全球競爭力指數」排名
國家 2008年 2007年 進(退)步名次 國家 2008年 2007年 進(退)步名次
美國 1 1 0 比利時 19 20 + 1
瑞士 2 2 0 冰島 20 23 + 3
丹麥 3 3 0 馬來西亞 21 21 0
瑞典 4 4 0 愛爾蘭 22 22 0
新加坡 5 7 + 2 以色列 23 17 - 6
芬蘭 6 6 0 紐西蘭 24 24 0
德國 7 5 - 2 盧森堡 25 25 0
荷蘭 8 10 + 2 卡達 26 31 + 5
日本 9 8 - 1 沙烏地阿拉伯 27 35 + 8
加拿大 10 13 + 3 智利 28 26 - 2
香港 11 12 + 1 西班牙 29 29 0
英國 12 9 - 3 中國大陸 30 34 + 4
韓國 13 11 - 2 泰國 34 28 - 6
奧地利 14 15 + 1 印度 50 48 - 2
挪威 15 16 + 1 印尼 55 54 - 1
法國 16 18 + 2 巴西 64 72 + 8
台灣 17 14 - 3 越南 70 68 - 2
澳大利亞 18 19 - 1 菲律賓 71 71 0
   註:2007年受評國家數目為134個(2007年為131個),新增國家為汶萊、象牙海岸、迦納和馬拉威,並刪除2007年原本有的烏茲別克。
   資料來源:http://www.weforum.org

 

表2 世界經濟論壇(WEF)2008年我國「全球競爭力指數」各項排名
指 標 2008年 2007年 進(退)步名次
全球競爭力指數 17 14 - 3
 1. 基本需要 20 19 - 1
  (1)體制 40 37 - 3
  (2)基礎建設 19 20 + 1
  (3)總體經濟 18 26 + 8
  (4)健康與初等教育 20 6 - 14
 2. 效率增強 18 17 - 1
  (1)高等教育與訓練 13 4 - 5
  (2)市場效率 14 17 + 3
  (3)勞動市場效率 21 22 + 1
  (4)金融市場成熟度 58 58 0
  (5)技術準備度 15 15 0
  (6)市場規模 16 16 0
 3. 創新因素 8 10 + 2
  (1)企業成熟度 12 14 + 2
  (2)創新 7 9 + 2
   註:2007年受評國家數目為134個(2007年為131個),新增國家為汶萊、象牙海岸、迦納和馬拉威,並刪除2007年原本有的烏茲別克。
   資料來源:http://www.weforum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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